各会员单位: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自2011年换届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本届大会所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即将开展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单位申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愿申报担任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单位,并由企业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者申报理事代表职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热心支持协会的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愿申报担任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单位或监事单位,并由企业总经理或董事长申报常务理事或监事代表职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热心支持协会的工作,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单位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至少获得两次天津市监理行业3A诚信监理企业称号;
4、常务理事或监事代表应熟悉和热爱建设监理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其他说明
1、申报常务理事单位的视为同时申报理事单位,不必再另行填报理事单位申报表。
2、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的名额将严格按照市社团局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届副理事长单位与副理事长将在常务理事单位与常务理事代表中推荐产生。
3、申报截止之前,协会将组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办法并报市建委和市社团局备案。
4、申报截止之后,将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的申报有效性进行确认,以确定有效候选单位和有效候选人资格。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2月15日前上报监理协会,并将电子版传至协会邮箱
协会邮箱:jlxh@vip.163.com
四、申报材料接收部门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901室)
联系电话:23691307-803
附件: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拟当选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单位申请表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