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
2019年专业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第一期)考试已全部结束,近期将开展合格人员的信用管理评价企业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9年专业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第一期)考试合格人员;
2、持有天津市住建委颁发的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证的执业人员。
3、持有监理员证具备中级职称由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换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监理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执业人员。
二、书面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天津市专业监理工程师信用管理评价申报汇总表;
3、身份证件复印件;
4、天津市地方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5、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
其中3—5项为附件材料。
三、书面材料申报要求
1、《承诺书》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2、《天津市专业监理工程师信用管理评价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采用计算机打印),加盖企业公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审核查找;复印材料要求清晰、可辨,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申报工作以监理企业为单位,于2020年1月20日—2月10日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协会将进行审核。
联系人:段 琳 联系电话:23691307-803
刘 磊 联系电话:23691307-801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