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从业人员证书变更手续
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为了规范对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防止从业人员无序流动、频繁变更以及监理企业对从业人员难以管理等情况的发生,协会从为企业做好人才管理服务目的出发并进一步加强协会管理工作的严肃性,经研究决定对从业人员的调动、变更要本着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统筹安排工作,做好受理从业人员变更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各企业将需变更的从业人员证书原件(岗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诚信手册、个人会员证)及变更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后递送协会,未按时间规定要求的当月将不予办理;
2.协会将在收到申请表及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变更手续,各企业请于递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到协会领取变更后的从业人员证书;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日期完成变更工作,协会将电告相关企业。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