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公告通知-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发表日期:2009年06月09日编辑:admin3481 位读者读过此文【字体:
天津市住宅暨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通报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文件

 

建质管[2009]22号

郝恩海签发

 

天津市住宅暨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

专项检查通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总站《关于开展住宅暨社会保障用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监【2009】16号)文件安排,5月7日至5月15日市质监总站联合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对我市各区县在施的住宅工程,重点是经济适用房、定向还迁房、廉租房、小城镇建设、新农村、新家园建设等各类保障性用房工程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各区县自查情况

    4月20日至30日,各区县按照文件要求对所监督的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共自查211项,930万平米,发现整改问题151条。从自查情况看,一是各区县领导对住宅工程暨社保用房工程质量监管比较重视,增加了保障用房办公室人员配备,实行了项目到人、责任落实的监管体系;津南所有社保用房项目都设专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能够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强制性监督工作和质量通病治理措施,积极推动创优工作。结合社保用房的特点,监督人员在做好工程质量监管的同时,积极推动争创海河杯和结构海河杯。泰达城R5地块一期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整个项目制定了争创海河杯的具体措施,使质量监管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自查工作分析总结客观全面,工作措施具体。各区县在自查工作结束后,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分析。塘沽、河北、津南等区及时转发了专项检查文件并认真进行自查,检查结束后,在总结分析基础上向全区进行了情况通报,并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

    二、抽查情况

    此次共抽查了40个项目的47个单位工程 ,建筑面积约53.52万平方米。检查建设单位行为421点,合格366点,合格率86.9%;检查监理单位行为1066点,合格940点,合格率88.2%;检查施工单位759点,合格688点,合格率90.7%。对有异议的建筑材料进行了监督封样抽测,共计65组,其中,主体结构构件钢筋28组,不合格6组;其它保温、防水、水泥、页岩砖、空心砌块等材料37组,不合格15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整改意见58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做出行政处罚调查笔录1份。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追溯,并要求采取设计复核、专家论证等相应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检查结果显示,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整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较往年稍有上升。大多数住宅和社保用房各责任主体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对进场建筑材料能够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资料能与工程实体同步,质量通病各项治理控制措施到位,尤其重视了模板工程和混凝土养护措施。较好的工程是:

    1、泰达城R5地块一期5号楼。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和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公司。

    2、东丽区明珠花园二期29号楼。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于明庄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天津三房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公司。

    3、汉沽区正通枫景湾住宅小区工程。建设单位:天津市正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中建六局二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塘沽区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监理有限公司。

    4、众合里二期4号楼。建设单位:天津市巨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滨海联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个别单位对工程质量不够重视, 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是:

    1.华明新家园限价商品房10号地A区13号楼。

    该工程实体混凝土多处存在松散,露筋,孔洞,蜂窝,振捣不密实,并且个别剪力墙墙体厚度未达到设计图纸的厚度要求,楼板多处存在隐形裂缝,检查时现场未见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组现场对主体工程下达了暂停施工的处理。建设单位:天津市安居建设发展总公司;施工单位:天津益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2.东方仕嘉住宅小区10号楼。

    该工程外墙保温施工存在粘接面积不满足节能施工技术规程规定,窗口及下部网格布未进行反包处理,外墙保温材料表观密度、压缩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组现场对节能保温工程下达了暂停工处理。建设单位:天津市海达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市津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现代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越秀园西区1、2、4、5号楼。

    该工程现场已开始进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建筑节能技术资料未备案,外檐窗使用的材料与图纸不符。检查组现场对节能保温工程下达了暂停工处理。建设单位:天津富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武清建筑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天津市环外监理有限公司。

    4空港加工区住宅楼二标段,该工程没有执行市总站《关于加强盘条钢筋调直加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建质监【2008】49号)文件,委托加工单位对盘条钢筋在场外进行调直加工,经检查组现场监督封样抽查,钢筋直径、重量偏差及伸长率均不满足标准要求。该工程涉嫌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建设单位:天津市惠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津京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天津分公司。

    三、下步工作要求

    住宅和社会保障用房是民心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工程和材料质量监控,确保质量合格;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用房质量监管,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各方质量行为的检查力度,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行为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查处。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二OO九年六月三日

 

抄报:全喜主任、长云副主任

抄送:委质安处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18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22-23691307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B座9层E单元 邮编:300204 邮箱:jlxh@vip.163.com 备案号:津ICP备07003750号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0850号
您是本站第 21414634 位访客 技术支持: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