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创建学习型先进监理组织及
优秀企业文化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监理企业: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关于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落实温家宝总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建监协2009年17号文件《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意见》精神,我市监理行业按照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发布的《关于在我市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实施意见》及具体组织安排,在坚持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努力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按照协会年初工作安排,现要求各企业就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及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总结,特别要发现并总结出有创新、有特色的经验作法。
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结上报时间
各监理企业就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及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活动分别做好书面工作总结(电子版),于11月22日前报到市监理协会。
二、初评工作要求
1、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
协会按企业所在地划片分组并指定组长单位,于11月24日至12月3日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届时行业专家及协会工作人员将参加会议。参评企业可分别就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准备好详实的书面及影像资料在会上交流,并以此作为初评的考核依据。
(具体标准详见11月11日企业邮箱)
2、初评结果推荐
各组长单位组织本组参评单位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排出名次顺序并将初评结论(企业文化建设与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二项)及相关资料于12月6日前报送协会。
三、综合评定与表彰推荐
1、由协会组织评审专家于12月中旬对初评结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我市优秀企业文化建设单位及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
2、组织召开典型企业、典型项目的经验交流活动。
3、优秀企业文化单位、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名单将在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网页上公示,并在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年会上进行表彰。本次活动将纳入诚信、信用评价的考核内容。
各监理企业要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及创建学习型项目监理部活动的开展,争优创先,取得实效,为我市监理行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协会电子邮箱:jlxh@vip.163.com
联系电话:23691307转802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