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公告通知-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发表日期:2010年12月13日编辑:admin2996 位读者读过此文【字体:
关于印发《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建质安〔20101038                  签发人:韩培俊

关于印发《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治平副市长指示要求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全力确保今冬明春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建交委决定从今年11月底至明年3月中旬,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将《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部署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

      冬季施工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也是完成建设系统事故控制指标的关键时期。按照治平副市长指示要求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为全力确保今冬明春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别是要确保元旦、春节和我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市建交委决定从今年11月底至明年3月中旬,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任务
     
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深化隐患排查。认真分析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特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防止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今年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成立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韩培俊
     
副组长:翟家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袁革忠
     
成员:任忠利、雷立争、闫洪山、李福江、王箭、林平富、秘志伟、杨小平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为重点,检查超高层、大跨度建筑工程、危险品工业厂房、地铁车站及盾构工程、大型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四新工程和市重点建设项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九个方面。
     
(一)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开展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落实冬期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二)项目安保体系建立及落实。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的情况,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和个人安全管理不作为,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现场无项目负责人,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专项方案制定及审查;安全交底及搭设验收;执行技术标准及规范情况;钢管、扣件等材料备案、进场验收及检测情况。
     
(四)基坑工程。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执行;专家论证意见的执行情况;按图施工情况;坑边堆载;基坑降水;基坑变形、周边环境监测及应急预案编制和评审等情况。
     
(五)高处作业。重点检查四口临边防护;深基坑临边防护;作业层防护等情况;
     
(六)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三相五线制;是否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保及重复接地装置是否做到定期检测;外电防护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室内线路及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高支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评审、专家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八)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登记备案;安拆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保险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建立台账情况。
     
(九)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市建交委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到五个加强、八个严禁,外墙保温工程是否落实六项强制性管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动火作业及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情况。
     
四、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20101130日之前):活动部署阶段。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2010121日至年底):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建委要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市质安总队要对市管项目进行排查,对区县开展冬施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时段(2011年年初至215日):两节期间安全检查阶段。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市安委会部署,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全市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时段(216至明年310日):开复工大检查阶段。对春节过后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对未达到开复工条件的项目一律禁止施工。
     
第五时段(311至明年320日):总结阶段。各单位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行总结,于320日前报送市质安总队,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工程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把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2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职责。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安全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各区县建委要严格执行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要针对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查找本辖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入研究治本之道和防范之策,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3
.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对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程,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停工、罚款和停止招投标等行政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一律予以查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18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22-23691307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46号华盛广场B座9层E单元 邮编:300204 邮箱:jlxh@vip.163.com 备案号:津ICP备07003750号 津公网安备12010402000850号
您是本站第 21469435 位访客 技术支持: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