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企业:
按照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及有关领导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理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开展好各项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协会将对原行业专家库进行适当调整,重新申报登记。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监理企业根据《天津市监理行业专家申报标准》(详见附表一),择优推荐行业专家,填写申报表(附表二),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jlxh@vip.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1月30日前将上报协会。
2、若该专家原先已在库中,也需要重新填写申报表。原始专家库人员名单见附表三。
2、推荐名单经初审合格后上网公示无异议,申报人员即被纳入监理行业专家库。在此基础上,经协会专家委审议确定,推选其中部分人员补充到监理行业专家委员会。
3、协会将组织召开全体行业专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4、本次推荐工作要求本人自愿、企业内部征求意见、领导同意申报。
特此通知。
天津市建设监理协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天津市监理行业专家申报标准》(附表一)
《天津市监理行业专家申报表》(附表二)
《原始专家库人员名单》(附表三)
附表一
天津市监理行业专家申报标准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的监理企业工作人员。
3、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监理企业注册不少于8年。
以上条件满足任意两条即可申报。
二、熟悉掌握相关信息
熟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了解行业发展及天津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和当前监理市场形势,掌握目前企业和项目的现状及问题。
三、 具有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
1、业绩突出,担任过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监理管理能力和现场实践经验。
2、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够为企业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勤于思考、独立判别力强,能够在处理现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提出相关技术数据及严谨缜密的责任分析。
四、职业操守
遵纪守法,清廉公正,业绩突出,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监理行业,近年来在行业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本企业中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且群众威信较高。
附表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