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中心文件
散字[2013] 6号
关于公布2013年矿粉生产企业名录(第1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等企业: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加强矿粉生产企业和矿粉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矿粉产品市场,保证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产品质量,进而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现将经质检部门检测产品合格,专家组审核通过的2013年矿粉生产企业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也可在网上查阅网址:www.tjccnet.com“天津建材物流”),供用户采购、选用。即日起我中心公布的2012年矿粉生产企业名录(第一、二批)予以作废。
矿粉生产企业要按标准要求,加强矿粉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矿粉使用单位必须使用公布名录内的企业产品。未上名录的企业产品一律不准使用。